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学校《关于印发〈山东大学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方案〉的通知》(山大研字〔2018〕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研究生教育的领导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影响到学校“双一流”建设,事关学校“由大到强”历史性转变的实现。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为国选才、为党育人的高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贯彻落实“强院兴校”行动计划,积极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接受学校党委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并及时将招生录取情况向本单位党委汇报,接受本单位党委的领导。
二、拓宽生源渠道,提升推免生接收质量
(一)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方案》要求,对前期生源拓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仔细研判,巩固、扩大生源拓展成效。要强化生源拓展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多方动员各种力量,积极吸纳本校生源,精准拓展校外生源,稳定巩固夏令营生源,以追求卓越、只争朝夕的精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增加推免生接收数量,不断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
(二)学校将对各招生单位推免生接收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对推免生接收比例较高、增幅较大的单位进行招生计划奖励,对推免生接收比例较低、减幅较大的单位进行招生计划扣减。
三、坚持以德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人才选拔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完善考核体系,规范考核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考核评价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要将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推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在考察考生学业水平的同时,须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
(三)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及时将推免生接收办法、推免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学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中要将夏令营学生、生源拓展学生等前期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情况进行明确说明。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可以不安排笔试,具体方式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四)各招生单位在制定推免生接收办法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五、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科学、规范、安全
(一)各招生单位须根据本单位情况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成员须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
(二)复试小组须严格按照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纪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凡在学校内组织的复试,要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组长和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共同签字密封,且至少保存三年。
六、强化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推免生接收工作
(一)9月14日,推免预报名结束。各招生单位可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推免生报名数据。
(二)9月18日前,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推免生招生简章和学生申请情况制订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办法和复试录取办法,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要提前和校医院沟通确定。
(三)9月20日-27日,各招生单位安排推免生复试。复试时要认真核查学生的申请材料,并收取复试费。复试费收取方式初步安排为电子支付,具体事宜再另行通知。
(四)9月21日-9月27日,安排拟录取推免生到相应校区医院体检。
(五)9月28日始,各招生单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生录取程序。毕业于山东大学(含威海校区)的推免生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推免录取程序,否则不享受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
(六)10月15日左右,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情况调整各单位招生计划。各单位根据推免生接收情况和学校奖惩情况,调整各专业考试计划。
七、改进工作作风,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一)各单位要从政治能力、组织纪律、招生政策、工作流程、责任意识、应急管理等方面加强培训,改进工作作风,理顺工作流程,畅通咨询渠道,强化工作细节,全力打造有温度的山大研招。
(二)对没有在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招生单位可安排学生复试,不必再在预报名系统中报名。在不涉及竞争和排名的情况下,招生单位可采用网络复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尽快完成复试录取程序。
八、严守工作纪律,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一)各招生单位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推免生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复试试题的命制和管理,要按照《教育部 中宣部 公安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所有涉密人员都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各招生单位须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五)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