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下半年毕业审核开始,学校启用了系统自动审核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这一功能,若学生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则无法提交毕业申请。
注:系统在进行拟申请毕业研究生资格删查时,已排除“前沿讲座”和“社会实践”两门课程。这两门课程无成绩会导致学生个人培养计划显示为“未完成”,但是这种情况不影响学生提交毕业申请。
(除这两门课程外,个别学科仍有课程在学生毕业申请前不能确定成绩的,请学院联系培养办。)
一、确认学院已正确指定培养方案学生已正确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培养计划”页面显示“所选课程已满足必修课学分和总学分要求!”)导师已审核个人培养计划;
二、学生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对照“学生查看成绩”与“学生查看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两个页面上所列的课程,确认是否存在已获成绩的课程与个人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不一致的情况(课程号或课程属性)。如果存在这种情况,请学生填写下表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学院秘书在“培养管理”—“学籍和培养管理”—“学生查询”页面,查询到相应学生,点击“培养计划”可查看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号 |
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名称 |
已获成绩的课程号 |
已获成绩的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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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学号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培养计划中课程属性 |
查看成绩页面所列课程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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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上述情况外,若学生仍不能提交毕业申请,请学院联系培养办。